一、材料真实:提交材料应当真实、合法、完整,提交虚假材料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。
二、审查期限:法院将在收到申请后 7 日内 完成立案审查;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,申请人 15 日内 未补正视为撤回。
三、送达地址:请准确填写《送达地址确认书》,因地址错误、变更未告知导致送达不能的,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。
四、诉讼费:立案受理后请在 7 日内 缴纳诉讼费,逾期未缴纳且未申请司法救助的按自动撤回处理。
五、咨询救济:技术或业务问题请拨打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;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可 10 日内 向上一级法院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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